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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件》 - 李蓮階之二

全宗號1
系列號03
副系列號02
副副系列號016
案卷號001
件號0002
件名李蓮階之二
使用限制不得作為商業使用,僅提供公開瀏覽、查詢、下載,但不得改變、轉變或改作其著作。
描述-摘要蓮階賢弟 台鑒:冬季 手書已收已復,洪喬之厄在此不在彼也。大約上次地點,只有唐人新村而無門號。或在香港郵局招領,亦未可知。吾弟品學志氣,實為今年少中翹楚,不過佛學所造不深,又無善知識契機誘掖,自不免於徬徨。我輩聚緣苦短,未能日夕切磋,致使驥足不能展才也。念佛大旨,在斷妄顯真,若非克期求證,十年或數十年,仍有不得力者,況二年乎!茲為弟鄭重聲明,眾生實生死相續,佛法實能斷之,倘致無念,後有不受矣,一切方法俱可成功,可參楞嚴二十五圓通,惟皆困難。只有念佛,普被三根,捨此修他,更非我輩作到。他法成則成,如有一絲之功未圓,仍不能了其生死。淨功則有九品全收之奇,難信易行,佛豈騙人?念到一心,有理事之別:理一心,見思惑斷,神通具足。事一心,但能伏惑,不能現通,可帶業往生,亦在中品。未能一心,只能臨終正念不失,亦能往生下品。然念佛屬於行門,必須求解,方能堅其道心。惟讀經,須圓會旁通,不可死在句下。以弟近中所見,有江味農之金剛講義,圓瑛法師之楞嚴及圓師之彌陀要解講義,此三種循環三遍或十遍,必大開悟解。屆時自能識迷不退,且亦不為一般半通逞舌之徒擾亂矣。倘緣有藉,能回台省,小住半年,兄當盡其所知,以為貢獻也。江味農研般若行在彌陀,圓師研楞嚴行亦彌陀,自古禪、相、律、密諸祖,悟證後仍持彌陀,有事實可查。即淨土諸祖,亦半為禪歸淨者,可知是法之重且要矣。弟其無疑,專復順頌淨祺 兄李炳南拜啟二月廿八日
描述-目次
日期類型創作日期
Date1949-1986
著作者李炳南
貢獻者-名稱
數量單位別
數量3
出版者
Topic書信類
型式文字
關聯性全集-第十六冊雪廬題畫遺墨
數位檔案連結李蓮階之二第一頁.jpg
李蓮階之二第二頁.jpg
李蓮階之二第三頁.jpg
典藏單位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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