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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件》 - 阿彌陀經名數表解-第二十七頁
全宗號 | 1 |
系列號 | 02 |
副系列號 | 02 |
副副系列號 | 000 |
案卷號 | 005 |
件號 | 0028 |
件名 | 阿彌陀經名數表解-第二十七頁 |
使用限制 | 不得作為商業使用,僅提供公開瀏覽、查詢、下載,但不得改變、轉變或改作其著作。 |
描述-摘要 | 正勤者。謂正當精勤所行之事。斷惡須至心懺悔。惡不生須持戒精嚴。善令生即菩提生芽。善增長能究竟彼岸。 神足者。神謂可修此引發神通。(神通有六。天眼、天耳、神足、他心、夙命、漏盡。)足為所依之義。如身須依靠兩足而立。又名如意足。如意者謂所願皆遂。此係四種禪定。前四念住已修智慧。四正勤又修精進。惟定力恐尚弱小。再加此定。則定慧均等矣。由勝希望正願樂得之定名欲定。由加勤精進而得之定名勤定。由制持掉舉(令心高舉不能安靜)策勵昏沈等調攝令心安和。得定名心定。由修止觀如理作意思維諸法。令心得定名觀定。 根者增上之義。如木有根。而後有幹枝花果。於諦理深忍欲樂為信。此為一總。餘四承上。既信此理。勤求不息為進。既求此理。念茲在茲。明記不忘為念。既念此理。繫緣一境。相應不散為定。既定心在道。復正觀分明。抉擇是非為慧。 力者。前五根增長發生力量。能伏除所對治之一切障礙之謂。能破疑惑、破邪信、破煩惱。即是信已生力。破種種身心懈怠。成辦出世大業。即是精進生 |
描述-目次 | |
日期類型 | 創作日期 |
日期 | 1949 |
著作者 | 李炳南 |
貢獻者-名稱 | |
數量單位別 | 頁 |
數量 | 1 |
出版者 | |
主題 | 佛學類 |
型式 | 文字 |
關聯性 | |
數位檔案連結 | 阿彌陀經名數表解-第二十七頁.jpg |
典藏單位名稱 | 雪心文教基金會 |
嵌入語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