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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件》 - 阿彌陀經摘注接蒙-第三十三頁
全宗號 | 1 |
系列號 | 02 |
副系列號 | 02 |
副副系列號 | 000 |
案卷號 | 004 |
件號 | 0034 |
件名 | 阿彌陀經摘注接蒙-第三十三頁 |
使用限制 | 不得作為商業使用,僅提供公開瀏覽、查詢、下載,但不得改變、轉變或改作其著作。 |
描述-摘要 | 【疏鈔擷】諸佛護念。令不退。阿此云無。耨多羅此云上。三藐此云正等。三菩提此云正覺。 前云阿鞞跋致。正此不退菩提義。但前言生彼國者。皆得不退。此言聞經聞佛。皆得不退。則不待往生彼國也。 【按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順於古不翻。此句正覺之覺字。見釋於經前題中。茲略釋正等。一、其智無邪曰正。無偏日等。二、等者徧也。合正等正覺而釋。即各經中如來十號之正徧知義。三、以自利言。揀二乘雖覺而著空。權乘著邊亦非正平等。約利他言。揀權乘雖能利他。未能怨親平等。必以正平等心。怨親普化。方謂正等。 魏譯大本云。當來之世。經道滅盡。我以慈悲哀憫。特留此經。止住百歲。大集經云。過是以往。無量壽經亦滅。惟餘阿彌陀佛四字。廣度眾生。瑜伽師地論云。劫盡之時。阿彌陀佛四字。世間無能念全。或能一字。或能二字。有能念全四字者。即為天人師。法苑珠林言。餓鬼地獄有菩薩憫之。教以念佛。皆不成聲。或以佛號。寫其手掌。字不能現。 阿彌陀佛。稱為萬德洪名者。以其雖是佛名。亦是經體。又是真言。一句兼備數義。故其功德不可思議。宜其流傳至普且悠久也。以言佛號。大慈菩薩偈曰。十方三世佛。阿彌陀第一。古德云。持此名號。即是持一切佛名號。以言經體。經者法也。眾生依法而獲度脫。持此一句。便可了脫生死。視諸通宗通教者。 |
描述-目次 | |
日期類型 | 創作日期 |
日期 | 1949 |
著作者 | 李炳南 |
貢獻者-名稱 | |
數量單位別 | 頁 |
數量 | 1 |
出版者 | |
主題 | 佛學類 |
型式 | 文字 |
關聯性 | |
數位檔案連結 | 阿彌陀經摘注接蒙-第三十三頁.jpg |
典藏單位名稱 | 雪心文教基金會 |
嵌入語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