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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件》 - 阿彌陀經義蘊-第三十六頁
全宗號 | 1 |
系列號 | 02 |
副系列號 | 02 |
副副系列號 | 000 |
案卷號 | 003 |
件號 | 0037 |
件名 | 阿彌陀經義蘊-第三十六頁 |
使用限制 | 不得作為商業使用,僅提供公開瀏覽、查詢、下載,但不得改變、轉變或改作其著作。 |
描述-摘要 | 長。能依法起修。修而能證者。不幾近龜毛兔角。而況此土。種種障緣乎。釋迦世尊。偏能於此成佛。此難非復尋常。讀經至此。切勿視作普通讚語。滑口而過。要起警覺心。知是暗示此世眾生欲求出要。惟有淨土法門。尚有其分。如修他法。便等蟻子上山矣。世尊亦且自承得證甚難。末法眾生。捨此不修。自量智慧忍力。得非上齊佛祖歟。 四土九界。一切世間有情。論到智慧。其中自多超絕之流。然諸惑不斷。二障未消。總不能澈證真實。如與佛智相較。何啻螢火之與日光。淨土法門微妙之義。彼等世智。決難窺量。不解其然。或有笑道。吾人若遇此流。誤為知識。隨其知見。以為轉移。則恐如意寶珠。輕輕棄去。故釋迦世尊在諸佛作證以後。仍具婆心。再重提警一句。為一切世間說此難信之法。即是暗示一切世間有情。其智均不及此。經曰。依法不依人。吾輩只宜依經為準。一切坐井觀天之有情。未足取法也。 流通普度分第十二 歡喜信受。 世尊說已。一切與會之菩薩聲緣。無量諸天。 |
描述-目次 | |
日期類型 | 創作日期 |
Date | 1939 |
著作者 | 李炳南 |
貢獻者-名稱 | |
數量單位別 | 頁 |
數量 | 1 |
出版者 | |
Topic | 佛學類 |
型式 | 文字 |
關聯性 | |
數位檔案連結 | 阿彌陀經義蘊-第三十六頁.jpg |
典藏單位名稱 | 雪心文教基金會 |
嵌入語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