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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件》 - 阿彌陀經義蘊-第二十七頁
全宗號 | 1 |
系列號 | 02 |
副系列號 | 02 |
副副系列號 | 000 |
案卷號 | 003 |
件號 | 0028 |
件名 | 阿彌陀經義蘊-第二十七頁 |
使用限制 | 不得作為商業使用,僅提供公開瀏覽、查詢、下載,但不得改變、轉變或改作其著作。 |
描述-摘要 | 有其專主。大本主廣修功德。觀經主以心作觀。小本主執持名號。各有妙用。各有難易。其間雖有相通之處。究各有其本質。不必一定兼修。多招費力。本經不云其他。只言持名。顯標此是單行一門。故古德多有主張單持聖號一法。近代靈巖印光大師。亦主此說。所謂徑中又徑。而其要訣。全在心念、口誦、耳聽。三處相應。自入三昧。清妙空大師十二字念訣。口念、耳聽。心念、心聽。神念、神聽。若至神念神聽。豈非寂之至照之至。即心念心聽。已是六根都攝。能口念耳聽。了了分明。不散不昏。便是不亂境界。得手功夫。夫復何疑。正是歸來坐對梅花嗅。春到枝頭已十分。 若一日至一心不亂。 七日為時少也。不亂定也。此克期頓證得定之法。為持名功行之極則。古人謂有理與事一心不亂之別。今亦可就功與行兩端而分之。先以功一心不亂言之。按梵語之訓定有三。一曰三摩地。此云等持。謂心住一境。平等維持。但於境轉故通定散兩位。二曰三摩缽底。此云等至。身心安和謂之等定。能令至此平等位。是定非散。三曰三摩囉哆。此云等引。謂等至之心。能引功德。亦是定非散。又修止有種種行相。按雜集論謂最初 |
描述-目次 | |
日期類型 | 創作日期 |
Date | 1939 |
著作者 | 李炳南 |
貢獻者-名稱 | |
數量單位別 | 頁 |
數量 | 1 |
出版者 | |
Topic | 佛學類 |
型式 | 文字 |
關聯性 | |
數位檔案連結 | 阿彌陀經義蘊-第二十七頁.jpg |
典藏單位名稱 | 雪心文教基金會 |
嵌入語法 |